德国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般终止

2022-06-15 22:06:41

    德国的房屋租赁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。

    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租赁合同(无固定期限合同)不会自动终止,只有在某一方提出终止要求时才能被终止。相反的,约定了终止日期的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则在到期时自动终止。


    德国租赁合同的终止包括一般终止和特殊终止。

    如果超过1年的固定期限租赁关系没有通过书面形式确立,则将被视为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关系。 因此,该租赁关系可以使用一般终止。除此之外,一般终止均不适用于固定期限的租赁关系。


    无论是房东还是租户,一般终止必须要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合同相对方。

    根据《德国民法典》第130条第1款,终止作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,只有在书面的文件到达相对人的时候,也就是说合同相对的一方获知终止通知的时候,才会生效。

对于房东和租户来说,通知期限一般来说是3个月,也就是说,作为租户,要提前3个月告诉房东终止合同的意愿。

    但是如果租赁时间超过了5年,那么通知期限要增加到6个月,超过8年的话,那就是9个月,对于一些比较稳定的家庭租户来说,这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。

除了以上的法定通知期限,租户和房东也可以进行约定。约定是有限制的:一般要做有利于租户的改变。也就是说,对于租户来说,他的通知期限可以缩短,但是不能延长,反之对于房东来说,通知期限只能延长。

 

    下面的案例展示了这种通知期限的计算:

    A先生想要在11月1日搬家,因此希望在10月31日终止合同。一般的终止通知要以书面的方式送达房东。开始计算期限的时间,是房东收到通知的时间,而不是通知被寄出的时间。所以,以邮寄的方式送达通知时,最好以可以查询的挂号信的方式来记录下送达的日期。

    在《德国民法典》第573c条中规定,在不超过一个日历月的前3个工作日之前的终止通知,将在下下个月结束时生效,在这个案例中,如果终止通知最迟在83日送达到房东手上,那么在1031这份终止就可以生效。A先生就可以如期终止合同。


    如果房东在84日才收到这份文件,只要之前的3天有周天或者是法定节假日,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,因为这些都不属于工作日。


    以上就是关于在租赁关系中,一般终止的情况。如仍有疑问,欢迎随时与我们盈科德国律师事务所联系。